商标侵权事宜接收到律师函后应如何应对

作者:太和县律师 时间:2024-04-23 联系电话: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关于商标侵权事宜接收到律师函后应如何应对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标侵权事宜接收到律师函后应如何应对
商标师函通常是由拥有知识产权的商标使用者委托资深律师向涉嫌侵权的当事人传达,旨在敦促他们立即停止类似侵权行为,并且应根据商标权益损害程度,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给权利所有者。
在收到相关律師函后,请务必对函件中明确列举的可能侵权行为进行逐一的自我审查,以确保自身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没有涉及任何侵权行为。
如若发现存在确凿证据的侵权事实,应当立即雇用律师作为代表出面,积极主动地回应权利人或对方律师,力争达成合理的和解协议。
同时,如果这些产品系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您可以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买卖合同以及供货清单等相关文件,以证实商品来源的合法性,除非在开始销售前您已经充分知晓它们是侵权产品而继续销售出去的情况。
符合如下条件的情况可被视为合法获取的商品之证明:
(1)提供供应商所签署确认的供货单据及收取款项的收据且经审查确认或得到供应商的承认;
(2)存在经过合法签署的供销双方签订的订购合同,且合同已实际执行;
(3)具备合法的进货发票,且发票上所载明的信息与评估的涉案商品相对应;
(4)其他能够明确证实获取涉案商品过程合规性的情况。
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80条规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清晰说明商品是从正规渠道合法取得并明确商品提供商身份的情况下,相关监督机构有权责令停止销售此商品,并且将侵权案件的所有相关情况转达至侵权商品提供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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